中國人民解放軍陸軍
陸軍是人民解放軍的基礎,是主要在陸地遂行作戰任務的軍種,由步兵、裝甲兵、炮兵、防空兵、 陸軍航空兵、工程兵、防化兵、通信兵等兵種和各種專業勤務部隊組成。其中裝甲兵列裝了可以在行進 中進行射擊的新型主戰坦克。
陸軍是人民解放軍的基礎,是主要在陸地遂行作戰任務的軍種,由步兵、裝甲兵、炮兵、防空兵、 陸軍航空兵、工程兵、防化兵、通信兵等兵種和各種專業勤務部隊組成。其中裝甲兵列裝了可以在行進 中進行射擊的新型主戰坦克。
中國人民解放軍海軍成立於1949年4月23日,主要任務是獨立或協同陸軍、空軍防禦敵人從海上的入侵, 保衛領海主權,維護海洋權益。海軍由潛艇部隊、水面艦艇部隊、海軍航空兵、海軍岸防兵、海軍陸戰隊等 兵種及專業部(分)隊組成。海軍下轄北海、東海、南海三個艦隊和海軍航空兵部。艦隊下轄基地、水警區、 艦艇支隊、艦艇大隊等。潛艇部隊編有常規動力潛艇部隊和核動力潛艇部隊,具有水下攻擊和一定的核反擊 能力。擔負戰略核反擊任務的核動力潛艇部隊,直接由中央軍委指揮。水面艦艇部隊編有戰鬥艦艇部隊和勤務 艦船部隊,具有在海上進行反艦、反潛、防空、水雷戰和對岸攻擊等作戰能力。海軍航空兵編有轟炸航空兵、 殲擊轟炸航空兵、強擊航空兵、殲擊航空兵、反潛航空兵、偵察航空兵部隊和警戒、電子對抗、運輸、救護、 空中加油等保障部(分)隊,具有偵察、警戒、反艦、反潛、防空等作戰能力,其編制序列為:航空兵部,艦隊 航空兵,航空兵師、團。海軍岸防兵編有岸艦導彈部隊和海岸炮兵部隊,具有海岸防禦作戰能力。海軍陸戰隊 編有陸戰步兵、炮兵、裝甲兵、工程兵及偵察、防化、通信等部(分)隊,是實施兩棲作戰的快速突擊力量。
中國人民解放軍空軍成立於1949年11月11日,主要任務是組織國土防空,保衛國家領空和重要目標的空中安 全;組織相對獨立的空中進攻作戰;在聯合戰役中,獨立或協同陸軍、海軍和第二炮兵作戰,抗擊敵人從空中 入侵,或從空中對敵實施打擊。空軍實行空防合一的體制,由航空兵、地空導彈兵、高射炮兵、空降兵以及通 信、雷達、電子對抗、防化、技術偵察等專業部(分)隊組成。空軍下轄瀋陽、北京、蘭州、濟南、南京、廣州、 (分)隊組成,通常按師、團、大隊、中隊體制編成。航空兵師一般下轄2-3個航空兵團和駐地場站,航空兵團是 基本戰術單位。由於武器裝備和擔負的任務不同,各類航空兵團編制飛機數量,通常在20-40架之間不等;飛機 和飛行員(機組)之比,通常是1:1.2。地空導彈兵、高射炮兵通常按師(旅)、團、營、連體制編成。空降兵按軍、 師、團、營、連體制編成。 中國人民解放軍空軍有39萬名現役軍人,中國人民解放軍空軍裝備飛機2700餘架,其中包括1100餘架戰鬥機、121架 轟炸機、180架強擊機,450架運輸機[16],是亞太地區最大以及世界第三大的空軍部隊。
中國人民解放軍第二炮兵部隊是中央軍委直接掌握使用的戰略導彈部隊,是中國實施戰略威懾的核心力量, 主要擔負遏制他國對中國使用核武器、遂行核反擊和常規導彈精確打擊任務。